体育教研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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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海工学院体育教研部辅导员考核实施细则
2014-11-21  

根据《淮海工学院辅导员考核办法》(淮工院发[2011]115号)文件精神,并根据《关于做好2012-2013学年辅导员考核工作的通知》(淮工院发[2013]145号)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正确评价部门辅导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充分调动其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更好地完成本职工作,并为辅导员的奖惩、晋升提供重要依据,特制订《淮海工学院体育教研部辅导员考核实施细则》,内如如下:

一、考核对象

体育教研部专职辅导员。

二、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包括德、勤、能、绩、廉五个方面。

(一)德: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和较高的政治觉悟,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工作作风,认真工作,秉公办事,顾全大局,服从组织,有奉献精神。

(二)能:具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及组织管理能力,能有效组织学生开展各种思想政治教育活动;熟悉学生心理,能及时了解学生思想动态,发现学生中存在的问题;具备学生工作相关的基础理论,能积累和总结一定的工作经验,并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三)勤: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责任心强,有敬业精神,能经常深入学生中去,关心、爱护、帮助学生,切实解决学生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按要求及时完成学院、学生处、团委及其他职能部门交办的各项任务,及时纠正和处理所负责范围内出现的不良行为和突发事件。

(四)绩:工作有计划、有总结,过程有实效,能完成本职岗位目标和各项任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及党、团等各项工作开展情况良好。班级组织健全、管理制度完善,带班级学风建设及安全管理情况良好,能组织学生才加院系各类大型活动,并能加强业务知识学习,发表思想政治研究方向论文。

(五)廉:认真做好本职工作,自觉参加院系组织的各项廉洁自律学习活动,公平公正的开展日常教育管理工作,在院系各类各项评优、评奖和学生资助等工作中无弄虚作假行为,无收受学生贿赂问题。

三、考核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客观、公正”的原则,注重工作实效,全面考核,综合评定。

四、辅导员考核工作小组

组 长:孙兵

副组长:张伦厚 周庆功

组 员:徐 锋 张桂玲 刘大海 何 金

五、考核方式

采用辅导员述职、业绩考核及民主测评的方式进行考核。根据辅导员的实际表现和工作实绩,组织学院领导、班主任、管理人员等对辅导员的工作情况进行测评和业绩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和《淮海工学院辅导员考核登记表》(一式三份)报学生处备案。

六、考核相关要求

1.凡本年度/学期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考核等级不得为“优秀”(A级):

(1)一个学期因病、因事累计离开本职岗位30天以上的;

(2)在开展评优、评奖和学生资助等工作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3)所管理学生在学风、行为规范、毕业生离校等方面出现比较严重现象,造成不良影响的;

2.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考核等级认定为“不称职”(D级):

(1)个人在学生管理中因工作不力直接造成重大事故的,如学生重大人身伤害或伤亡事故、导致火灾或类似安全事件的;

(2)所带学生有严重违纪行为,如打群架或类似群体斗殴的恶性事件、或出现学校定性为重大事故的;

(3)个人出现违纪违规现象或不重视教师职业道德修养而产生恶劣影响的。

七、奖惩措施

考核结果记入辅导员个人档案,并作为辅导员奖惩、职务晋升的重要依据。

附表:《淮海工学院体育教研部辅导员考核评分表》

淮海工学院体育教研部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十一日


淮海工学院体育教研部辅导员考核评分表

被考核人姓名:武传钟 时 间: 2013 年 11 月 13 日

考核

项目

考 核 内 容

满分

分值

得分

(25分)

以身作则,爱岗敬业,忠于职守,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奉献精神,具有大局观念、组织观念、纪律观念,遵守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学院组织的各项集体活动。

25

(20分)

掌握本职工作岗位上的业务知识和专业知识,具备解决实际问题和处理日常事务的能力,能贯彻执行学院决议,在立足本职工作的基础上,努力开创新局面。

20

(20分)

工作责任感强,有上进心、事业心,敢于承担负责,真抓实干、任劳任怨,认真、主动地做好本职工作以及部门安排的其他工作。

20

(20分)

工作有计划、有总结,过程有实效。班级组织健全、管理制度完善,班风学风良好,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及党、团等各项工作开展情况良好。

20

(15分)

公平公正地开展学生日常教育管理工作,在院系各项评优、评奖和学生资助等工作中无弄虚作假行为,无收受学生贿赂问题。

15

总 分

100

备注:此表用于给辅导员评议考核打分。

考核人签名: 考核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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